2011年克拉玛依市国税税收入176.9亿
作者:苗玉东
时间:2012年1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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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至2011年12月31日,克拉玛依市国税局实现税收收入176.9亿元,比2010年 税收收入170.84亿元增收6.06亿元,增长3.55%。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1.25亿元,同比增长14.05%,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稳定的财力保障。
据了解,克拉玛依税收收入的持续增长,一方面,受益于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,为税收收入增长提供了坚实的税源基础,特别是作为克拉玛依市税收收入的支柱,原油天然气开采和加工业今年仍然保持稳中有升的势头,地位继续强化,成为税收实现高增长的主要力量,2011年石油石化税收总体所占比重达93.83%,同比增长2.8%。同时,随着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不断加强,非石油经济规模不断扩大,经济效益不断改善,税收规模和质量都得到了较大提升,2011年非石油石化税收所占比重达到6.17%,同比增长16.37%。另一方面,市国税局面对诸多减收因素的严峻形势,全局上下不等不靠,迎难而上,多措并举,积极抢抓收入。坚持实事求是,尊重经济税收工作的基本规律,坚决不收过头税,应收尽收,不断提高税收收入质量。强化税收预测分析,及时掌握影响收入的增减因素,准确预测可征税源规模。对收入形势认真进行分析、比对和研究,根据税源实际,将任务层层分解。深入开展税源情况调查,摸清增收、减收因素及实有税源,按月掌握收入进度、分析收入形势,努力做到税款均衡入库。开展税源分析税加强税源监控,特别是对人局税收收入具有举足轻重影响的重点骨干税源,确定专人进行监控,及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。积极发挥税收管理员作用,开展全程跟踪、监控、分析和服务,确保组织收入工作有效开展。积极推行行业纳税评估,强化稽查力度,堵塞漏洞,确保应收尽收。 (苗玉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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