克拉玛依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高澍任职的通知

机关各科(室): 

  经克拉玛依市团委批复,高澍任共青团克拉玛依市国家税务局基层委员会书记,根据《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克拉玛依市国税局系统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》,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:任命高澍为副科级领导职务,试用期一年。任职时间自2011年6月起计算。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

文档附件

    稿源:  【关闭窗口】【打印】 发表评论
邮编:830002 新ICP备09002910号 电话:0991-8811200
任何建议和意见请联系:admin@xinjiang.gov.cn  建议采用IE6以上版本以上和1024x768以上分辨
Copyright 2004 All right reserved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(C)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:税友软件集团目前访问人数:1650200